个人所得税汇算包括了个人在一定期间内应缴纳税款的计算、申报和缴纳程序,主要涉及综合所得的汇算。
首先,个人所得税汇算涉及的是综合所得,具体包括以下几项:
工资、薪金所得;
劳务报酬所得;
稿酬所得;
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。
这些所得项目在纳税年度内需要合并计算,以确定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总额。
其次,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计算:纳税人需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款,这通常基于月度或季度预缴税款的基础上进行年度汇总计算。
申报: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,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,申报全年应纳税额。
缴纳或退税:根据年度申报结果,纳税人需补缴不足部分或申请退还多缴税款。
最后,需要注意的是,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。非居民个人取得的这些所得,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,不办理汇算清缴。此外,对于经营所得、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、财产租赁所得、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其他类型的所得,也有相应的计算和申报规定,但这些并不属于汇算清缴的范围。
综上所述,个人所得税汇算主要涉及综合所得的年度计算、申报和税款结算程序。